南華大學~免試入學~終身學習學院
1151財務金融學系財務管理嘉義推廣教育碩士學分班招生簡章
  • 依    據: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。
  • 招生對象:具備符合教育部規定之報考大學或研究所資格者。
  • 報名日期:即日起(額滿截止)。
  • 開課日期:115年10月04日起陸續開課。
  • 報名地點:本校嘉義縣大林鎮中坑里南華路一段55號   05-2721001轉8311
週一至週五 08:00~17:00  電話05-2721001轉8311  傳真05-2720234
  • 上課地點: 嘉義會館: 嘉義市博愛路二段241號
  • 課程名稱及上課時間:
財務數量方法-3學分     週星期日09:10~12:00 【師資:白宗民老師】
財務理論與實務-3學分   週星期日13:10~16:00 【師資:陳益璋老師】 1. 繳交文件: E-mail:mcsu@nhu.edu.tw
  • 報名表。
  • 身份證正反面影本一份,正本備查。
  • 最高學歷證件影本一份,正本備查。
  • 二吋照片二張(舊生一張),傳真報名者,開課後補交。
  • 本中心資格審查合格者,請繳交相關款項,以完成註冊程序;
  • 逾期未完成註冊程序者,不保留其權利。
  • 收費標準:
    • 報名費:每人500元(舊生免繳)。雜費:每人2,500元。
    • 學分費:碩士班每學分3,950元。
    • 匯款方式:銀行名稱:彰化銀行009     分行名稱:大林分行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戶名:財團法人南華大學          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帳號:6204-51-163669-20
  • 學員須知:
    • 已完成註冊之學員,不得申請延期進修。
    • 所修習之學分不得作為取得合格教師資格之證明。
    • 若招生人數未滿各學科開班人數,南華大學推廣教育中心保留不予開課之權利,並可依實際排課與教室使用情況保留調整課程之權利。
    • 退費標準依教育部頒定「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」之規定:學員自報名繳費後至開班上課日前申請退費者,退還已繳學分費、雜費等各項費用之九成。自開班上課之日起算未逾全期三分之一申請退費者,退還已繳學分費、雜費等各項費用之半數。開班上課時間已逾全期三分之一始申請退費者,不予退還。已繳代辦費應全額退還。但已購置成品者,發給成品。學校因故未能開班上課,應全額退還已繳費用代辦費全退。
    • 依「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生緩徵作業要點」學分班學生非為緩徵適用對象。
    • 已完成註冊之學員,不得申請延期進修。
  • 學分抵免學分班課程修業期滿且成績及格者,由南華大學頒發該課程之「學分證明書」。如經正式入學考試進入本校之研究所或大學部相關系所,由錄取系所依其「學分抵免規定」酌予抵免學分。

下載附件:1151財管所-報名表.doc
下載附件:1151財管所招生簡章-.doc

南華大學終身學習學院 Nanhua University Lifelong Learning Institute
校本部地址: 嘉義縣大林鎮南華路一段55號
電話: (05)272100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