課程名稱:1151財務金融學系嘉財務管理推廣教育碩士學分班招生簡章
學制:研究所
授課教師:
上課日期:2026-10-04~2027-01-31
上課星期節次:星期日第2節、星期日第3節、星期日第4節、星期日第6節、星期日第7節、星期日第8節、
上課地點:南部嘉義會館,地點核備文號臺教高(一)字第1130093576號
課程費用:
課程說明如下
南華大學~免試入學~終身學習學院
1151財務金融學系財務管理嘉義推廣教育碩士學分班招生簡章
  • 依    據: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。
  • 招生對象:具備符合教育部規定之報考大學或研究所資格者。
  • 報名日期:即日起(額滿截止)。
  • 開課日期:115年10月04日起陸續開課。
  • 報名地點:本校嘉義縣大林鎮中坑里南華路一段55號   05-2721001轉8311
週一至週五 08:00~17:00  電話05-2721001轉8311  傳真05-2720234
  • 上課地點: 嘉義會館: 嘉義市博愛路二段241號
  • 課程名稱及上課時間:
財務數量方法-3學分     週星期日09:10~12:00 【師資:白宗民老師】
財務理論與實務-3學分   週星期日13:10~16:00 【師資:陳益璋老師】 1. 繳交文件: E-mail:mcsu@nhu.edu.tw
  • 報名表。
  • 身份證正反面影本一份,正本備查。
  • 最高學歷證件影本一份,正本備查。
  • 二吋照片二張(舊生一張),傳真報名者,開課後補交。
  • 本中心資格審查合格者,請繳交相關款項,以完成註冊程序;
  • 逾期未完成註冊程序者,不保留其權利。
  • 收費標準:
    • 報名費:每人500元(舊生免繳)。雜費:每人2,500元。
    • 學分費:碩士班每學分3,950元。
    • 匯款方式:銀行名稱:彰化銀行009     分行名稱:大林分行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戶名:財團法人南華大學          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帳號:6204-51-163669-20
  • 學員須知:
    • 已完成註冊之學員,不得申請延期進修。
    • 所修習之學分不得作為取得合格教師資格之證明。
    • 若招生人數未滿各學科開班人數,南華大學推廣教育中心保留不予開課之權利,並可依實際排課與教室使用情況保留調整課程之權利。
    • 退費標準依教育部頒定「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」之規定:學員自報名繳費後至開班上課日前申請退費者,退還已繳學分費、雜費等各項費用之九成。自開班上課之日起算未逾全期三分之一申請退費者,退還已繳學分費、雜費等各項費用之半數。開班上課時間已逾全期三分之一始申請退費者,不予退還。已繳代辦費應全額退還。但已購置成品者,發給成品。學校因故未能開班上課,應全額退還已繳費用代辦費全退。
    • 依「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生緩徵作業要點」學分班學生非為緩徵適用對象。
    • 已完成註冊之學員,不得申請延期進修。
  • 學分抵免學分班課程修業期滿且成績及格者,由南華大學頒發該課程之「學分證明書」。如經正式入學考試進入本校之研究所或大學部相關系所,由錄取系所依其「學分抵免規定」酌予抵免學分。
終身學習學院logo-outline小畫素
南華大學終身學習學院
 
2019.09製表
115學年度第 1 學期推廣教育學分班課程報名表
開課單位 終身學習學院 貼 照 片 處
開課班別 管理學院財務金融學系財務管理嘉義 推廣教育 □學士學分班▓碩士學分班 □證照學士學分班□證照碩士學分班
□新生 □舊生:就讀   年度             學分班
姓  名     性  別  □男   □女
出生年月日 民國    年    月    日 身份證字號  
服務單位   職  稱  
聯絡電話 (O)  (H)  行動電話  
通訊地址 □□□
E-Mail  
緊急聯絡人   電  話  
最高學歷 民國   年  月至   年  月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學校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科系所畢業
選修課程 協辦系(所) 科目名稱 學分數 授課教師 摘 要 金  額
財務金融學系 財務數量方法 3 白宗民
財務金融學系 財務理論與實務 3 陳益璋
        報名費 3950*6
        學分費 2500
        雜 費 500
        合 計 26700
※學分費:學士班:2,000元/每學分,研究所:3,950元/每學分 ※雜費:每學期2,500元
※第一次報名費:500元 (舊生免繳報名費)
※不授予學位證書;欲取得學位應經各類入學考試通過後依規定辦理。
※本人同意個人相關資料南華大學於合法範圍內使用。
※退費標準:
1.學員自報名繳費後至開班上課日前申請退費者,退還已繳學分費、雜費等各項費用之九成。自開班上課之日起算未逾全期三分之一申請退費者,退還已繳學分費、雜費等各項費用之半數。開班上課時間已逾全期三分之一申請退費者,將不予退還。
2.學員自報名繳費後至開班上課日前申請退費者,已繳代辦費應全額退還;但已購置成品者,發給成品。
3.開課單位因故未能開班上課,又無法擇日另行開班,應全額退還已繳費用。
學員簽名: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~ 以下由終身學習學院填寫 ~
資料檢核 承辦人 單位主管 一級主管
□學歷證件影本      □1吋相片2張
□身份證影本        □其他
繳費記錄:         臨時收據編號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     

下載附件:1151財管所招生簡章-.doc
下載附件:1151財管所-報名表.doc

南華大學終身學習學院 Nanhua University Lifelong Learning Institute
校本部地址: 嘉義縣大林鎮南華路一段55號
電話: (05)272100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