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 華 大 學  免試入學  推 廣 教 育 中 心

 

生死學系後寮國小社會工作師證照學士學分班

106學年度第一學期學分班招生簡章

  • 依    據: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。
  • 招生對象:具備符合教育部規定之報考大學或研究所資格者。
  • 報名日期:即日起(額滿截止)。
  • 報名地點:

本校嘉義縣大林鎮中坑里南華路一段55號       05-2721001轉8311

  • 開課日期:106年7月7日起開課。

上課地點:

彰化後寮國小:彰化縣芳苑鄉後寮村芳療路30號      

  • 課程名稱及上課時間:

心理輔導與諮商 - 3學分106.7/8 起隔週六09:00~18:00- 師資:陳增穎

終關懷與悲傷輔導-3學分106.7/15隔週六09:00~18:00-   師資:陳增穎

社會福利行政   -3學分106.7/30隔週日09:00~18:00-   師資:蔡宜延

社會研究法-3學分106.7/23起隔週日09:00~18:00   師資:張國偉

社會心理學     -3學分106.7/7起每週五09:00~18:00    師資:孫智辰

  • 報名方式:採現場報名(請親自或委託他人攜帶報名文件至各聯絡處報名。)

1. 繳交文件: mcsu@mail.nhu.edu.tw

  • 報名表。
  • 身份證正反面影本一份,正本備查。
  • 最高學歷證件影本一份,正本備查。
  • 二吋照片二張(舊生一張),傳真報名者,開課後補交。
  • 本中心資格審查合格者,請繳交相關款項,以完成註冊程序;

逾期未完成註冊程序者,不保留其權利。

七、收費標準:

  • 報名費:每人500元(舊生免繳)。雜費:每人2,500元。
  • 學分費:學士班每學分2,000元。碩士班每學分3,950元。

八、學員須知:

  • 已完成註冊之學員,不得申請延期進修。
  • 所修習之學分不得作為取得合格教師資格之證明。
  • 若招生人數未滿各學科開班人數,南華大學推廣教育中心保留不予開課之權利,並可依實際排課與教室使用情況保留調整課程之權利。
  • 退費標準依教育部頒定「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」之規定:學員自報名繳費後至開班上課日前申請退費者,退還已繳學分費、雜費等各項費用之九成。自開班上課之日起算未逾全期三分之一申請退費者,退還已繳學分費、雜費等各項費用之半數。開班上課時間已逾全期三分之一始申請退費者,不予退還。已繳代辦費應全額退還。但已購置成品者,發給成品。學校因故未能開班上課,應全額退還已繳費用代辦費全退。
  • 依「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生緩徵作業要點」學分班學生非為緩徵適用對象。

九、學分抵免

學分班課程修業期滿且成績及格者,由南華大學頒發該課程之「學分證明書」。如經正式入學考試進入本校之研究所或大學部相關系所,由錄取系所依其「學分抵免規定」酌予抵免學分。

 

 

 

 

社工師證照學分專班』簡介

中華民國102年前社會工作師考試門檻課程為合計二十學分以上,102年之後修讀滿45學分以上想報考社會工作師者。

《 報名資格 》

1.專科以上非社會工作相關科系畢業,計畫修滿45學分以上想報考社會工作師者。

2.高中職以上畢業,有志於從事非營利或社會福利機構工作者。

*報名專技高考社會工作師考試者需專科以上學歷。

依社工師法規定:社會工作者將逐漸趨向證照專業化。非營利機構、醫療院所、學校輔導單位、監獄社工單位、私立安親班等,需聘社工師以確保社福的品質與專業。具備社工師資格者方可立案從業或成為社福機構、安親班、養護所等機構負責人。目前社會公司部門對於社會工作人員需求日益增加,且因102年起社會工作師法之規定,有意報考社工師者必須修必六大專業領域15個科目,故開設此課程,讓學員修課。

 

本課程師資:

南華大學生死學系社會工作組專兼任師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南華大學-推廣教育中心106學年度第1學期社會工作師證照學分班報名表

報名班別

□碩士班   ■學士班

貼 照 片 處

■學分班

□ 新生 □ 舊生        年度

姓  名

 

性 別

 □男   □女

出生年月日

民國  

身份證

字號

 

服務單位

 

職  稱

 

聯絡電話

(O)

(H)

行動電話

 

通訊地址

□□□

E-Mail

 

緊急聯絡人

 

電  話

 

最高學歷

民國      年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學校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科.系.所畢業

選 修 課 程

開課系所

課 程 名 稱

學分數

授課老師

摘  要

金   額

 

生死學系

心理輔導與諮商

3

陳增穎

 

 

 

生死學系

終關懷與悲傷輔導

3

陳增穎

 

 

 

生死學系

社會福利行政

3

蔡宜延

學分費

15學分

 

生死學系

社會研究法

3

張國偉

雜費

 

 

生死學系

社會心理學

3

孫智辰

報名費

 

 

生死學系

 

 

 

合  計

 

 

※學分費:學士班@2,000元,研究所@3,950元※雜費-每學期2,500元第一次報名費:500元

※不授予學位證書;欲取得學位應經各類入學考試通過後依規定辦理。

※本人同意個人相關資料南華大學於合法範圍內使用。

※退費標準:

1.學員自報名繳費後至開班上課日前申請退費者,退還已繳學分費、雜費等各項費用之九成。自開班上課之日起算未逾全期三分之一申請退費者,退還已繳學分費、雜費等各項費用之半數。開班上課時間以逾全期三分之一始申請退費者,不予退還。

2.已繳代辦費應全額退還。但已購置成品者,發給成品。

3.學校因故未能開班上課,應全額退還已繳費用。

學員簽名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~ 以下 本中心填寫 ~

上課地點: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承辦:

推廣教育中心

備註

□學歷證件影本          □1吋相片2張

□身份證影本            □其他

繳費記錄:           臨時收據編號

 

 


下載附件:1061社工師後寮國小學士學分班-簡章.doc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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