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華大學~免試入學~終身學習學院
108學年度第二學期生死系斗六社工師推廣教育學士學分班招生簡章
- 依 據: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
- 協辦單位:雲林縣政府
- 招生對象:具備符合教育部所規定之報考大學資格者
- 報名日期:即日起(額滿截止)
- 報名時間:週一至週五09:10~17:00(南華大學)
- 報名地點:校 本 部:嘉義縣大林鎮南華路一段55號 (南華大學)
- 聯絡方式:電話:(05)272-1001分機8311,傳真:(05)272-0234, 聯絡人:蘇先生
- 開課日期:108年12月16日起陸續開課。
- 上課地點: 雲林縣政府社會福利大樓三樓(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579號)
- 報名方式:
<1>現場報名:週一至週五 08:00~17:00 電話05-2721001轉8311 傳真05-2720234
地點:嘉義縣大林鎮中坑里南華路一段55號<南華大學>終身學習學院推廣中心-成均館C106室
<2>通訊報名:郵寄:62249嘉義縣大林鎮中坑里南華路一段55號 南華大學-推廣教育中心收或將 報名表及相關資料掃瞄Email:mcsu@mail.nhu.edu.tw信箱)
<3>資格審查:經本中心資格審查合格及授課老師、選修系所同意者,請於指定匯款帳號繳交相關款項,以完成報名程序;逾期未完成報名程序者,不保留其權力.
1. 繳交文件: mcsu@mail.nhu.edu.tw
- 報名表:請洽推廣中心或至本校終身學習學院-學分班-1081雲林斗六社工師證照學分班網站下載
- 身份證正反面影本一份,正本備查。
- 最高學歷證件影本一份,正本備查。
- 一吋照片二張(舊生一張),傳真報名者,開課後補交。
- 本中心資格審查合格者,請繳交相關款項,以完成註冊程序;逾期未完成註冊程序者,不保留其權利。
十、收費標準:
- 報名費:每人500元(舊生免繳)。學雜費:每人(每學期)2,500元。
■學分費:大學部每學分2,000元。
- 匯款方式:銀行名稱:彰化銀行009 分行名稱:大林分行
戶名:財團法人南華大學 帳號:6204-51-163669-20
- 學員須知:
- 已完成註冊之學員,不得申請延期進修。
- 所修習之學分不得作為取得合格教師資格之證明。
- 若招生人數未滿各學科開班人數,南華大學推廣教育中心保留不予開課之權利,並可依實際排課與教室使用情況保留調整課程之權利。
- 退費標準依教育部頒定「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」之規定:學員自報名繳費後至開班上課日前申請退費者,退還已繳學分費、雜費等各項費用之九成。自開班上課之日起算未逾全期三分之一申請退費者,退還已繳學分費、雜費等各項費用之半數。開班上課時間已逾全期三分之一始申請退費者,不予退還。已繳代辦費應全額退還。但已購置成品者,發給成品。學校因故未能開班上課,應全額退還已繳費用代辦費全退。
- 依「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生緩徵作業要點」學分班學生非為緩徵適用對象。
- 為維持教學品質,每班15名學員即額滿,請至下梯次報名。
- 學分抵免
學分班課程修業期滿且成績及格者,由南華大學頒發該課程之「學分證明書」。如經正式入學考試進入本校之研究所或大學部相關系所,由錄取系所依其「學分抵免規定」酌予抵免學分試進入研究所或大學部相關系所,由錄取系所依其「學分抵免規定」酌予抵免學分。
南 華 大 學 免試入學 推 廣 教 育 中 心
雲林斗六社會工作師證照學士學分班
※ 相關資料請參考本校推廣中心http://cec2.nhu.edu.tw/
項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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系所名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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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 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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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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暫定時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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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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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81
學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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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死學系-社會工作師證照學士學分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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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會研究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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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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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8.12.16~109.4.20
每週一晚上18:00-21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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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枝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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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類行為與社會環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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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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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8.12.17~109.4.21
每週二晚上18:00-21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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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原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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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會福利概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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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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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8.12.18~109.4.22
每週三晚上18:00-21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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蔡長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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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會政策與立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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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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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8.12.19~109.4.23
每週四晚上18:00-21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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張國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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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會工作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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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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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8.12.20~109.4.24
每週五晚上18:00-21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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孫智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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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會工作實習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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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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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8.12.16~機構實習
時間、地點另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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蔡宜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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『社工師證照學分專班』簡介
中華民國102年前社會工作師考試門檻課程為合計二十學分以上,102年之後修讀滿45學分以上想報考社會工作師者。
《 報名資格 》
1.專科以上非社會工作相關科系畢業,計畫修滿45學分以上想報考社會工作師者。
2.高中職以上畢業,有志於從事非營利或社會福利機構工作者。
*報名專技高考社會工作師考試者需專科以上學歷。
依社工師法規定:社會工作者將逐漸趨向證照專業化。非營利機構、醫療院所、學校輔導單位、監獄社工單位、私立安親班等,需聘社工師以確保社福的品質與專業。具備社工師資格者方可立案從業或成為社福機構、安親班、養護所等機構負責人。目前社會公司部門對於社會工作人員需求日益增加,且因102年起社會工作師法之規定,有意報考社工師者必須修必六大專業領域15個科目,故開設此課程,讓學員修課。
本課程師資:
林原賢 南華大學生死學系諮商組 副教授
孫智辰 南華大學生死學系社會工作組 副教授
王枝燦 南華大學生死學系社會工作組 助理教授
張國偉 南華大學生死學系社會工作組 助理教授
蔡宜延 南華大學生死學系社會工作組 助理教授
蔡長穎 南華大學生死學系社會工作組 助理教授
南華大學終身學習學院
108學年度第 2 學期推廣教育學分班課程報名表
開課單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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終身學習學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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貼 照 片 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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開課班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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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文學院 生死學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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推廣教育 ▓學士學分班□碩士學分班 ▓證照學士學分班□證照碩士學分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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□新生 □舊生:就讀 年度 學分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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姓 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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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 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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□男 □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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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生年月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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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國 年 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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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份證字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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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務單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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職 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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聯絡電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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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O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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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H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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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動電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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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訊地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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□□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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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-Mai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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緊急聯絡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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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 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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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高學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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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國 年 月至 年 月 學校 科系所畢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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選修課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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協辦系(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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科目名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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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分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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授課教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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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 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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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 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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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死學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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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會研究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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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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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枝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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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死學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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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類行為與社會環境
|
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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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原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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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死學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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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會福利概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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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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蔡長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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報名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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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死學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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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會政策與立法
|
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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張國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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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分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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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死學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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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會工作管理
|
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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孫智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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雜 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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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死學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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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會工作實習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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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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蔡宜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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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 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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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學分費:學士班:2,000元/每學分,研究所:3,950元/每學分 ※雜費:每學期2,500元
※第一次報名費:500元 (舊生免繳報名費)
※不授予學位證書;欲取得學位應經各類入學考試通過後依規定辦理。
※本人同意個人相關資料南華大學於合法範圍內使用。
※退費標準:
1.學員自報名繳費後至開班上課日前申請退費者,退還已繳學分費、雜費等各項費用之九成。自開班上課之日起算未逾全期三分之一申請退費者,退還已繳學分費、雜費等各項費用之半數。開班上課時間已逾全期三分之一申請退費者,將不予退還。
2.學員自報名繳費後至開班上課日前申請退費者,已繳代辦費應全額退還;但已購置成品者,發給成品。
3.開課單位因故未能開班上課,又無法擇日另行開班,應全額退還已繳費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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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員簽名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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~ 以下由終身學習學院填寫 ~
資料檢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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承辦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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單位主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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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級主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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□學歷證件影本 □1吋相片2張
□身份證影本 □其他
繳費記錄: 臨時收據編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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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會研究法-108年12/16(3H)、12/23(3H)、12/30(3H)、109年1/6(3H)、1/13(3H)、1/20(3H)、2/3(3H)、2/10(3H)、2/17(3H)、2/24(3H)、3/2(3H)、3/9(3H)、3/16(3H)、3/23(3H)、3/30(3H)、4/6(3H)、4/13(3H)、4/20(3H)、以上課時間每週一.18:00~21:00,每日/次3小時,18週共計54小時,18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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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類行為與社會環境-108年12/17(3H)、12/24(3H)、12/31(3H)、109年1/7(3H)、1/14(3H)、1/21(3H)、2/4(3H)、2/11(3H)、2/18(3H)、2/25(3H)、3/3(3H)、3/10(3H)、3/17(3H)、3/24(3H)、3/31(3H)、4/7(3H)、4/14(3H)、4/21(3H)、以上課時間每週二.18:00~21:00,每日/次3小時,18週共計54小時,18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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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會福利概論-108年12/18(3H)、12/25(3H)、109年1/1(3H)、1/8(3H)、1/15(3H)、1/22(3H)、2/5(3H)、2/12(3H)、2/19(3H)、2/26(3H)、3/4(3H)、3/11(3H)、3/18(3H)、3/25(3H)、4/1(3H)、4/8(3H)、4/15(3H)、4/22(3H)、以上課時間每週三.18:00~21:00,每日/次3小時,18週共計54小時,18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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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會政策與立法- 108年12/19(3H)、12/26(3H)、109年1/2(3H)、1/9(3H)、1/16(3H)、1/30(3H)、2/6(3H)、2/13(3H)、2/20(3H)、2/27(3H)、3/5(3H)、3/12(3H)、3/19(3H)、3/26(3H)、4/2(3H)、4/9(3H)、4/16(3H)、4/23(3H)、以上課時間每週四.18:00~21:00,每日/次3小時,18週共計54小時,18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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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會工作管理-108年12/20(3H)、12/27(3H)、109年1/3(3H)、1/10(3H)、1/17(3H)、1/31(3H)、2/7(3H)、2/14(3H)、2/21(3H)、2/28(3H)、3/6(3H)、3/13(3H)、3/20(3H)、3/27(3H)、4/3(3H)、4/10(3H)、4/18(3H)、4/24(3H)、以上課時間每週五.18:00~21:00,每日/次3小時,18週共計54小時,18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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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會工作實習Ⅰ-108年12/16~12/21(20H)、12/22~28(20H)、12/29~109年1/4(20H)、1/5~1/11(20H)、1/12~1/18(12H)、1/19~31(12H)、2/1~8(20H)、2/9~2/15(20H)、2/16~22(20H)、2/23~29(20H)、3/1~7(20H)、3/8~3/14(20H)、以上課時間機構實習時間每週約12~20小時.機構實習約200小時等12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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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載附件:
1081118-雲林斗六108-2簡章.docx
下載附件:
1082年學分班報名表.doc