課程名稱:1071財管所碩士學分班-等3個課程
授課教師:
上課日期:2018-07-14~2018-11-03
上課時間:08:00~20:00
上課星期節次:星期6第1節、星期6第10節、星期6第11節、星期6第2節、星期6第3節、星期6第4節、星期6第5節、星期6第6節、星期6第7節、星期6第8節、星期6第9節、
上課地點:南部嘉義會館207教室
課程費用:
課程說明如下
南 華 大 學  免試入學  推 廣 教 育 中 心

 

 

財務金融學系財務管理碩士班

107學年度第一學期學分班招生簡章

  • 依    據: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。
  • 招生對象:具備符合教育部規定之報考大學或研究所資格者。
  • 報名日期:即日起(額滿截止)。
  • 開課日期:107年7月14日起陸續開課。
  • 報名地點:本校嘉義縣大林鎮中坑里南華路一段55號   05-2721001轉8311

週一至週五 08:00~17:00  電話05-2721001轉8311  傳真05-2720234

  • 上課地點: 嘉義市校區或大林校本部
  • 課程名稱及上課時間:

企業經營與財務分析-3學分 每週星期六08:00~11:00【師資:吳依正老師】

財務理論與策略-3學分   每週星期六11:10~15:00【師資:賴丞坡老師】

財務數量方法-3學分    每週星期六15:10~18:00【師資:廖永熙老師】

1. 繳交文件: E-mail:mcsu@mail.nhu.edu.tw

  • 報名表。
  • 身份證正反面影本一份,正本備查。
  • 最高學歷證件影本一份,正本備查。
  • 二吋照片二張(舊生一張),傳真報名者,開課後補交。
  • 本中心資格審查合格者,請繳交相關款項,以完成註冊程序;
  • 逾期未完成註冊程序者,不保留其權利。
  • 收費標準:
    • 報名費:每人500元(舊生免繳)。雜費:每人2,500元。
    • 學分費:碩士班每學分3,950元。
    • 匯款方式:銀行名稱:彰化銀行009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分行名稱:大林分行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戶名:財團法人南華大學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帳號:6204-51-163669-20

  • 學員須知:
    • 已完成註冊之學員,不得申請延期進修。
    • 所修習之學分不得作為取得合格教師資格之證明。
    • 若招生人數未滿各學科開班人數,南華大學推廣教育中心保留不予開課之權利,並可依實際排課與教室使用情況保留調整課程之權利。
    • 退費標準依教育部頒定「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」之規定:學員自報名繳費後至開班上課日前申請退費者,退還已繳學分費、雜費等各項費用之九成。自開班上課之日起算未逾全期三分之一申請退費者,退還已繳學分費、雜費等各項費用之半數。開班上課時間已逾全期三分之一始申請退費者,不予退還。已繳代辦費應全額退還。但已購置成品者,發給成品。學校因故未能開班上課,應全額退還已繳費用代辦費全退。
    • 依「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生緩徵作業要點」學分班學生非為緩徵適用對象。
    • 已完成註冊之學員,不得申請延期進修。
  • 學分抵免學分班課程修業期滿且成績及格者,由南華大學頒發該課程之「學分證明書」。如經正式入學考試進入本校之研究所或大學部相關系所,由錄取系所依其「學分抵免規定」酌予抵免學分。

南華大學推廣教育中心  107學年度 學期學分班報名表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報名班別

□碩士班   □學士班

貼 照 片 處

■學分班

□ 新生 □ 舊生        年度

姓  名

 

性 別

 □男   □女

出生年月日

民國  

身份證

字號

 

服務單位

 

職  稱

 

聯絡電話

(O)

(H)

行動電話

 

通訊地址

□□□

E-Mail

 

緊急聯絡人

 

電  話

 

最高學歷

民國      年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學校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科.系.所畢業

選 修 課 程

開課系所

課 程 名 稱

學分數

授課老師

摘  要

金   額

 

財管所

企業經營與財務分析

3

吳依正

學分費

3950*9

 

財管所

財務理論與策略

3

賴丞坡

雜費

2500

 

財管所

財務數量方法

3

廖永熙

報名費

500

 

 

 

 

 

合  計

38550

 

※學分費:大學部@2,000元大學部,研究所@3,950元

※雜費:每學期2,500元

※第一次報名費:500元

※不授予學位證書;欲取得學位應經各類入學考試通過後依規定辦理。

※本人同意個人相關資料南華大學於合法範圍內使用。

※退費標準:

1.學員自報名繳費後至開班上課日前申請退費者,退還已繳學分費、雜費等各項費用之九成。自開班上課之日起算未逾全期三分之一申請退費者,退還已繳學分費、雜費等各項費用之半數。開班上課時間以逾全期三分之一始申請退費者,不予退還。

2.已繳代辦費應全額退還。但已購置成品者,發給成品。

3.學校因故未能開班上課,應全額退還已繳費用。

學員簽名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~ 以下由本中心填寫 ~

上課地點: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承辦:

推廣教育中心

備註

□學歷證件影本          □1吋相片2張

□身份證影本            □其他

繳費記錄:           臨時收據編號

 

 

 


下載附件:1071財管所招生簡章-.doc

南華大學終身學習學院 Nanhua University Lifelong Learning Institute
校本部地址: 嘉義縣大林鎮南華路一段55號
電話: (05)272100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