課程名稱:1052彰化員林社工師學士學分班
學制:大學
授課教師:
上課日期:2016-12-31~2017-05-30
上課時間:08:00~00:18
上課星期節次:星期5第10節、星期5第11節、星期5第12節、星期5第9節、星期6第1節、星期6第10節、星期6第11節、星期6第2節、星期6第3節、星期6第4節、星期6第5節、星期6第6節、星期6第7節、星期6第8節、星期6第9節、星期日第1節、星期日第10節、星期日第11節、星期日第2節、星期日第3節、星期日第4節、星期日第5節、星期日第6節、星期日第7節、星期日第8節、星期日第9節、
上課地點:中部
課程費用:
課程說明如下
南 華 大 學  免試入學  推 廣 教 育 中 心

生死學系彰化員林社工師學士學分班

105學年度第二學期學分班招生簡章

  • 依    據: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。
  • 招生對象:具備符合教育部規定之報考大學或研究所資格者。
  • 報名日期:即日起(額滿截止)。
  • 報名地點:

本校嘉義縣大林鎮中坑里南華路一段55號       05-2721001轉8311

  • 開課日期:106年2月24日起開課。

上課地點:彰化安信認證國際公司:彰化縣員林鎮中山南路11號4樓      

  • 課程名稱及上課時間:

心理學-3學分106.2/25起隔週六09:00~16:00          師資:蔡宜延老師

社會工作概論-3學分106.3/4起隔週六09:00~16:00     師資:姚卿騰老師

人類行為與社會環境-3學分106.2/24週五18:00~22:00  師資:蔡宜延老師

社會學3學分106.2/26隔週日09:00~16:00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師資:王枝燦老師

社會福利概論-3學分106.3/5起隔週日09:00~16:00     師資:張國偉老師

報名方式:採現場報名(請親自或委託他人攜帶報名文件至各聯絡處報名。)

1. 繳交文件:  E-mail:mcsu@mail.nhu.edu.tw

  • 報名表。
  • 身份證正反面影本一份,正本備查。
  • 最高學歷證件影本一份,正本備查。
  • 二吋照片二張(舊生一張),傳真報名者,開課後補交。
  • 本中心資格審查合格者,請繳交相關款項,以完成註冊程序;

逾期未完成註冊程序者,不保留其權利。

七、收費標準:

  • 報名費:每人500元(舊生免繳)。雜費:每人2,500元。
  • 學分費:學士班每學分2,000元。碩士班每學分3,950元。
  • 匯款方式: 銀行名稱:彰化銀行009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分行名稱:大林分行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戶名:財團法人南華大學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帳號:6204-51-163669-20

  •  (請於匯款後,於憑據上註明匯款人姓名或單位、電話,傳真至 05-2720234)

八、學員須知:

  • 已完成註冊之學員,不得申請延期進修。
  • 所修習之學分不得作為取得合格教師資格之證明。
  • 若招生人數未滿各學科開班人數,南華大學推廣教育中心保留不予開課之權利,並可依實際排課與教室使用情況保留調整課程之權利。
  • 退費標準依教育部頒定「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」之規定:學員自報名繳費後至開班上課日前申請退費者,退還已繳學分費、雜費等各項費用之九成。自開班上課之日起算未逾全期三分之一申請退費者,退還已繳學分費、雜費等各項費用之半數。開班上課時間已逾全期三分之一始申請退費者,不予退還。已繳代辦費應全額退還。但已購置成品者,發給成品。學校因故未能開班上課,應全額退還已繳費用代辦費全退。
  • 依「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生緩徵作業要點」學分班學生非為緩徵適用對象。

九、學分抵免

學分班課程修業期滿且成績及格者,由南華大學頒發該課程之「學分證明書」。如經正式入學考試進入本校之研究所或大學部相關系所,由錄取系所依其「學分抵免規定」酌予抵免學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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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華大學終身學習學院 Nanhua University Lifelong Learning Institute
校本部地址: 嘉義縣大林鎮南華路一段55號
電話: (05)272100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