課程名稱:1042學分班開課課程(高雄:論文寫作指導)
學制:研究所
授課教師:
上課日期:2016-02-22~2017-02-22
上課地點:南部普門中學- 高雄市大樹區大坑路140-11號,地點核備文號臺教高(一)字第1040137445號
課程費用:
課程大綱:1042學分班簡章104.11.17.doc
課程說明如下
開課地點:普門中學

 

 

 

 

 

開課名稱:論文寫作指導

開課時間:105年 2/19(週五3H)、3/18(週五3H)、3/19(週六2H)、4/1(週五3H)、4/15(週五3H)、4/16(週六2H)、4/17(週日8H)、4/24(週日8H)、5/1(週日6H)
週五晚上 19:00~21:30、週六早上8:00~10:00、週日早上 8:00~11:10或下午13:30~16:40

授課老師:慧開法師

  • 報名方式:現場報名(請親自或委託他人攜帶報名文件至各聯絡處報名。)

1. 繳交文件:

  • 報名表。
  • 身份證正反面影本一份,正本備查。
  • 最高學歷證件影本一份,正本備查。
  • 1吋照片二張(舊生一張),傳真報名者,開課後補交。
  • 本中心資格審查合格者,請繳交相關款項,以完成註冊程序;逾期未完成註冊程序者,不保留其權利。
  • 收費標準:
    • 報名費:每人500元(舊生免繳)。雜費:每人每學期2,500元。
    • 學分費:碩士班每學分3,950元,大學部每學分2,000元(大學部雲嘉南地區每學分1,590元及免繳雜費)。
  • 學員須知:
    • 已完成註冊之學員,不得申請延期進修。
    • 所修習之學分不得作為取得合格教師資格之證明。
    • 若招生人數未滿各學科開班人數,南華大學推廣教育中心保留不予開課之權利,並可依實際排課與教室使用情況保留調整課程之權利。
    • 退費標準依教育部頒定「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」之規定:學員自報名繳費後至開班上課日前申請退費者,退還已繳學分費、雜費等各項費用之九成。自開班上課之日起算未逾全期三分之一申請退費者,退還已繳學分費、雜費等各項費用之半數。開班上課時間已逾全期三分之一始申請退費者,不予退還。已繳代辦費應全額退還。但已購置成品者,發給成品。學校因故未能開班上課,應全額退還已繳費用代辦費全退。
    • 依「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生緩徵作業要點」學分班學生非為緩徵適用對象。
  • 學分抵免

學分班課程修業期滿且成績及格者,由南華大學頒發該課程之「學分證明書」。如經正式入學考試進入本校之研究所或大學部相關系所,由錄取系所依其「學分抵免規定」酌予抵免學分

南華大學終身學習學院 Nanhua University Lifelong Learning Institute
校本部地址: 嘉義縣大林鎮南華路一段55號
電話: (05)272100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