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華大學~免試入學~終身學習學院
108學年度第3學期嘉義會館社會工作師證照學士學分班簡章
- 依 據: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
- 招生對象:具備符合教育部所規定之報考大學資格者
- 報名日期:即日起(額滿截止)
- 報名時間:週一至週五09:10~17:00(南華大學)
- 報名地點:校 本 部:嘉義縣大林鎮南華路一段55號 (南華大學)
- 聯絡方式:電話:(05)272-1001分機8311,傳真:(05)272-0234, 聯絡人:蘇先生
- 開課日期:109年5月11日起陸續開課。
- 上課地點:嘉義市校區(佛光山嘉義會館:嘉義市博愛路二段241號)
- 報名方式:
<1>現場報名:週一至週五 08:00~17:00 電話05-2721001轉1181 傳真05-2720234
地點:嘉義縣大林鎮中坑里南華路一段55號<南華大學>終身學習學院推-成均館-C106室
<2>通訊報名:郵寄:62249嘉義縣大林鎮中坑里南華路一段55號 南華大學-終身學習學院-推廣教育收
<3>資格審查:經本中心資格審查合格及授課老師、選修系所同意者,請於指定匯款帳號繳交相關款項,以完成報名程序;逾期未完成報名程序者,不保留其權力。
十、繳交文件: mcsu@mail.nhu.edu.tw
- 報名表:請洽推廣中心或至本校終身學習學院-學分班-1083嘉義-社工師證照學分班網站下載
- 身份證正反面影本一份,正本備查。
- 最高學歷證件影本一份,正本備查。
- 一吋照片二張(舊生一張),傳真報名者,開課後補交。
- 本中心資格審查合格者,請繳交相關款項,以完成註冊程序;逾期未完成註冊程序者,不保留其權利。
十一、收費標準:
- 報名費:每人500元(舊生免繳)。學雜費:每人(每學期)2,500元。
■學分費:大學部每學分2,000元。以上費用不含書籍費及其他費用。
戶名:財團法人南華大學 :6204-51-163669-20
十二、學員須知:
- 已完成註冊之學員,不得申請延期進修。
- 所修習之學分不得作為取得合格教師資格之證明。
- 若招生人數未滿各學科開班人數,南華大學推廣教育中心保留不予開課之權利,並可依實際排課與教室使用情況保留調整課程之權利。
- 退費標準依教育部頒定「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」之規定:學員自報名繳費後至開班上課日前申請退費者,退還已繳學分費、雜費等各項費用之九成。自開班上課之日起算未逾全期三分之一申請退費者,退還已繳學分費、雜費等各項費用之半數。開班上課時間已逾全期三分之一始申請退費者,不予退還。已繳代辦費應全額退還。但已購置成品者,發給成品。學校因故未能開班上課,應全額退還已繳費用代辦費全退。
- 依「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生緩徵作業要點」學分班學生非為緩徵適用對象。
十三、學分抵免
學分班課程修業期滿且成績及格者,由南華大學頒發該課程之「學分證明書」。如經正式入學考試進入本校之研究所或大學部相關系所,由錄取系所依其「學分抵免規定」酌予抵免學分。
試進入研究所或大學部相關系所,由錄取系所依其「學分抵免規定」酌予抵免學分。
南華大學~免試入學~終身學習學院
108學年度第3學期嘉義會館社會工作師證照學士學分班簡章
※ 相關資料請參考本校推廣中心http://cec2.nhu.edu.tw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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項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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系所名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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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 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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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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暫定時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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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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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83
學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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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死學系-社會工作師證照學士學分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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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會工作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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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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星期一/18:00-21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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曾麗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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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會政策與立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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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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星期二/18:00-21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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蔡長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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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會福利行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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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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星期三/18:00-21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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湯宏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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方案設計與評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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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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星期四/18:00-21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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孫智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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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區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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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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星期五/18:00-21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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蔡宜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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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會工作實習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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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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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9/5/10機構實習
時間、地點另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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張國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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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載附件:
108-3簡章嘉義班.docx
下載附件:
108-3社工師嘉義班-報名表.docx